【民论政经】完善选制建良政善治
2021-04-06 00:00作为目睹香港自回归以来陷入政治内耗而感到痛心的其中一人,笔者对于继去年制定《港区国安法》后,全国人大又主动完善了香港选举制度,充分感受到中央改善特区管治的决心,亦认为香港终于有望聚焦发展、改善民生,因为是次人大决定对选举制度作出了系统性完善,从根本上全面修补漏洞,是提升特区政府管治效能的重大契机。
人大常委会完善行政长官、立法会及选委会的产生方式,具有多重意义。首先,能确保管治者都是爱国者,将「港独」等极少数极端主义分子排除于管治体制,令国家安全得到更大保障。其次,由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部分议员,使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选民基础上有共同点,有利行政主导体制顺利运行。第三,立法会规模扩大,对界别和选民资格的调整,有助突破某界别、地区和团体的局限性,更能体现均衡参与。
行政与立法机关的互动可望变得良性,日后少谈政治、多谈政策,官员有更大空间作政策解说,议员不再埋首拉布、冲击,议政质素和效率将得以提高。
要做到良政善治,从政者既要有爱国之贤,亦要有管治之能。社会期望他们具备更优秀的大局视野、政策研究和执行的能力,对内地和国际局势有充分掌握,对香港经济和民生问题有透彻了解,对民情有敏锐触觉,对公共事件有准确判断。培养政治人才需要有系统的训练,政府计画今年成立的公务员学院固然可以扮演重要角色;政党和议政组织等亦要加强人才的提拔与培养。与此同时,政府亦可研究与大专院校合作开设课程,集各方优势,培养实战和知识兼备的政治人才。
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经济亦会继而复苏,我们必须专注发展及把握当中机遇。期望在完善选举制度的基础上,香港能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正确轨道上前行,强化管治能力,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达至长期繁荣稳定。
李民斌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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