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童非法集结判感化

2021-03-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四岁女童早前承认于前年在荃湾参与非法集结罪,主审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昨指,女童虽非事件策划者,但若没人参与亦不会成事,但考虑案中没有证据显示她曾使用暴力,乃判她两年感化令。另十九岁无业青年于同年的「八三一」纪念活动中,被搜出士巴拿及一百条索带被捕,他承认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罗官称被告管有相当多的索带,有使用的意图,认为其犯案根源为纪律问题,判被告进入劳教中心。

首案案情指,有逾五十名人于前年十月十三日在南丰中心外堵路,女童身在其中。她见到警员到场后逃走,最终被截停,并在其背包搜出头盔等物。辩方求情指,女童在学纪律良好,做事循规蹈矩,并强调她是一个受教的孩子,故重犯机会低,希望法庭能姑念她非积极参与,亦没有涉及暴力而轻判。罗官指,当日的事件对公众有严重影响,故纵使女童无案底、年轻,仍要兼顾纪律及惩罚性。但因没证据显示女童有使用暴力,决定判被告接受感化令。

次案发生于前年十一月三十日晚数百名示威者沿旺角弥敦道向亚皆老街堵路,警方到场追捕,群众四散后拘捕多人。被告胡文龙(见图)于砵兰街山东街交界被制服,被搜出士巴拿及一包索带。辩方求情指,被告经过二十一日的还柙,已尝试过失去自由的滋味,深感后悔。罗官判刑时指,案件涉及大型示威活动,被告管有相当多数量的索带,一旦使用将违反公安罪行,判被告进入劳教中心。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 二三二三、三七三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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