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师科索偿胜诉 两被告须赔近两亿

2021-03-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知名中国官窰瓷器收藏家葛师科五年前接获一通传销电话,在对方游说下不慎误堕伦敦金骗案,最终亏损近五亿八千万元。他前年入禀高等法院称受到失实陈述误导,向十一名「骗徒」及六家公司索偿。其中两名涉向葛提出虚假投资计画的被告人,因没有向法庭提交抗辩书,葛早前向法庭申请颁令胜诉。欧阳桂如法官今颁下判词,裁定二人须向葛赔偿合共近二亿元以及十六万元讼费。

原告人为葛师科,牵涉判决的被告人为龚浩然及林万璋。欧阳官在判词中指,两名被告在葛师科入禀后,未有确认送达或在向法庭提交抗辩书,故本案合乎了申请登录因欠缺行动而作出的判决(Default Judgement),故裁定葛师科胜诉。惟欧阳官重申,是次判决是基于程序理由作出,不影响其馀被告抗辩。根据状书,两人合共须向葛赔偿合共一亿九千六百一十五万元,以及十六万二千六百零七元。

事发于二○一六至二○一八年。早在一六年五月接获龚的传销电话,翌月相约龚林二人见面,龚建议葛投资伦敦金。惟数月后,林不断指葛投资亏蚀,建设他找有兴趣投资者接手。后来林向葛称已找到投资者,但要求他先存入保证金和额外资本,又声称为葛垫支费用,要求偿还。但事实上投资纯属虚构,惟葛连同最初投资金、开户费用、保证金等,葛合共支付了近二亿元。直至一八年十月,葛才怀疑自己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同案其馀被告为分别是冯圣嘉、汇彰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汇彰有限公司、施鸿儒、周杏薇、邵法平、陈亮行、郭家乐、真宝(亚洲)有限公司及宝丰钟表实业有限公司。其中,陈亮行收取了葛共一千五百万元支票,葛曾入禀要求法庭令禁止陈转移涉案款项,并须在七十二小时内告知葛涉款的位置、价值及可追溯纪录,及须在七日内提交任何誓章。惟陈最终没有根据法庭命令提交资料及誓章,曹黄国瑛法官裁定藐视法庭,并发出拘捕令。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二二○八——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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