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中枪少年认暴动候惩

2021-03-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十月四日《禁蒙面法》生效前夕,网上有人号召到元朗区示威抗议,有数百人到场聚集,驻守元朗警区的便衣警员驾车返警署途中,遭三十多名示威者包围袭击,示威者更向他投掷汽油弹。警员鸣枪反击,打中一名在现场的十四岁的少年左大腿。现年十五岁的少年昨于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另一项意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则获撤控。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下令为其索取教导所报告,案件押后至下月七日判刑,被告须还柙候判。十五岁被告于开庭前与多名亲友相拥道别,散庭后众人亦激动流泪,泣不成声。

十五岁被告昨承认于前年十月四日在元朗大棠路及青山公路近元朗段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于庭上要求为被告索取多份报告,惟苏官最终只批准索取教导所报告。

案情指,政府于前年十月四日颁布《禁止蒙面规例》,此法例实施前夕,约数百名示威者于元朗大堂路与青山公路交界聚集抗议。开枪便衣警陈港桥与同僚乘私家车到场进行驱散,陈准备乘车离开返回元朗警署时被三十多名示威者包围,示威者要求陈出示委任证,有人更拍打车窗,甚至打开车门抢走其警棍。陈离开车厢,即遭人从后扯颈,他感觉有人欲抢去警枪,认为生命受威胁,于是开了一枪。实弹枪射中涉案被告大腿。

陈更被投掷汽油弹,佩枪一度跌在地上,有两名男子疑欲上前抢其佩枪但不成功。陈马上致电要求增援时脚边再被投掷一枚汽油弹,令其脚部被烧伤。其后警方派人到场增援,陈警被救出。被告送院接受手术后情况稳定,翌日被警方拘捕。医生从他的肌肉层取出三块子弹碎。警员则全身有百分之二皮肤烧伤,头部及前臂有数厘米的裂伤,身上亦有多处瘀伤。涉案私家车为政府外租车辆,由于车窗及车门等均有受损,维修费达十四万三千元,但控方未有就此费用申请赔偿。粉岭刑事七○○○四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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