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讨论电话卡实名制

2021-03-04 00:00

最近特区政府就「电话智能卡实名制度」进行谘询。笔者早前代表了互联网专业协会参加了与商经局及保安局的会面,反映了业界对「储值电话卡」的忧虑及意见。笔者就此特别研究了不同的意见,与各位读者一同讨论及思考。

有业界朋友指出实名制有损私隐及言论自由。可是一直以来我们日常所用的手提电话、座机电话都是以实名制登记,现在只是把这个安排延伸至俗称「太空卡」的「储值电话卡」而已。根据警方资料,约一半的电话骗案涉及本地电话号码,九成是使用本地「太空卡」,至于涉及严重罪行的本地智能卡,约七成是使用太空卡。香港也曾发现连接太空卡电话的土制炸弹罪案。现时「太空卡」已成为电话骗案、有组织罪案(如走私、贩毒等)去规避追踪和侦查的工具。政府有责任堵塞保安上的漏洞去保护市民的安全。个人自由也要受到法律所制约,自由不能成为犯法的保护伞。

有位朋友拿了墨西哥做例子,说实名制也没有有效减少电话罪案。先不论用墨西哥和香港比较是否合适,但既然要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先进地区,都是实行电话卡实名制,也没有看到这些地区实行储蓄电话卡实名制之后,影响了他们人权或自由的水平。更有朋友说,电话卡实名制没法堵塞罪犯使用海外太空卡的漏洞,这就更加荒谬。就好像说反正有门锁贼人也可以爆门入屋,所以不应该装门锁!我们要做的是增加贼人犯法的成本,减少罪案的数目。

笔者同意业界所说,既然已经是实名制,已经能够追查到电话卡主人是谁,为何仍然要对商业应用作三张卡的限制呢?针对科技业界的研发、物联网,以及零售及服务业务的需要,当局可否放宽这个限制,并对机器对机器连接(M2M)电话卡有更清楚的定义呢?另外,笔者也希望政府在「合适成人」作清楚的定义以及要求这些「合适成人」签署承诺书为未成年青年人不当使用储值电话卡的行为负责,令他们清楚自己作为「合适成人」的责任。

谘询期在三月二十日截止,希望当局尽快推出一些简单易明的Infographics去进行公众解说,去澄清误解、厘清歧义及作更清楚的定义。同时也从善如流,放宽卡数的限制,例如放宽到十张或者安排一个更严谨的审查程序去批核三张以上的卡,但就不再设限。另外,未来的实名制登记,应该是要激活张卡的时候才要用户上网登记,这样就不会加重零售点的负担,数据也更安全。

也有业界朋友建议利用政府的「智方便」用来作为智能电话卡的实名登记系统,因为营运商无法得知道用家所填的证件资料是否正确,但笔者不是太赞成,因为这改变了用户和电讯供应商的关系,与固网和月费无线电话的安排也不一样。

「电话智能卡实名制度」是国际大趋势,香港已经做得太迟,才有这么多电话骗案。为反而反或者「心中有鬼」的人才会危言耸听,藉机打击特区政府威信。香港要成为智慧城市,电话智能卡实名制是必要条件。希望市民支持。

洪为民

华人大数据学会执行主席、

互联网专业协会荣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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