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经时事分析】公务员应否引入花红制度?
2021-02-15 00:00受疫情影响,不少打工仔需要冻薪,就连双粮花红都有机会「冻过水」。对于打工仔而言,获发年终花红可说是一种鼓励,海外亦有政府为公务员引入与表现挂鈎的花红制度。虽然本港政府没有这种额外奖励的制度,而在财赤挑战下,也不宜贸然增加开支,但如果库房有足够收入,此制度又是否可行?当中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除了薪酬升幅稳定,同类型工种,公务员的起薪点普遍较私人机构高。以行政主任一职为例,参考一八年度招聘广告,公务员二级行政主任的起薪点为三万零一百六十五元,而私人市场的行政主任薪金中位数约为二万五千元。
话虽如此,私人市场亦有其优势。以薪金水平为例,虽然起薪点可能较公务员低,但由于薪金水平一般按员工表现和经验等决定,故即使担任同一职位,薪金差距也可以很大,与公务员的同工同酬不同。加上没有顶薪点,高层职位的薪酬普遍比公务员高。
而私人机构其中一个特点,是一般会根据公司业务表现和收入,以及员工的个人表现,向员工派发双粮和花红等年终酬金,以作额外奖励。
现时,政府共有五项适用于公务员的嘉奖计画,以提升公务员士气,但除此之外,早于○二年,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专责小组发表报告,研究多个海外国家在公务员薪酬管理方面的最新发展,其中包括引入花红制度。
举例,新加坡在一九八九年引入与表现挂鈎的花红制度,当地所有公务员现时每年可获发相当于最多六个月薪酬的花红。至于南韩和澳洲则主要向杰出的公务员发放花红。以南韩为例,至一九九九年起,每年向最杰出的公务员发放约一点八个月薪酬,作为花红。而澳洲则于一九九七年开始推行绩效奖金制度,最杰出的公务员每年最多可获发一点二个月薪酬作为花红。
参考上述三个国家的花红制度,其共通点在于与公务员的表现挂鈎。举例,新加坡设有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由上级主管对每个考评档次设置比例来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原则主要是工作团队或个人之间的相对表现。有关制度能让期望同工同酬的公务员,可根据市场水平获得其应得回报,并在承担责任较重的职务时可取得相应的回报。
现时,香港政府亦设有工作表现管理制度,监察和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虽然政府形容制度为公平、准确和适时,但坊间亦有人批评其执行未如原意,本应以「成果为本」为制度,却变成重量不重质,未符成本效益,建议政府为各个决策部门度身订做关键绩效指标。
若要参考海外做法,便意味本港有需要探讨在现有按基准薪点发放薪金的制度下,额外发放花红的准则。事实上,这种做法早在一九九○年代已引起讨论。学者宋立功曾指出,由于商界以赚取利润为主,公务员则专注社会效益,故较难引进可衡量指标评估公务员效率。
其中,要有效地将公务员的个人工作表现,与部门目标挂鈎,需要处理多项技术性及条件性问题,包括设立准确度高的表现评核方式、负责进行评估的官员须具备专业能力及公正性、不同职位及工作内容要有明显差异,以便于量度等。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制度的弹性。由于公务员的支薪涉及公帑,而花红只是额外的奖励,支付与否应与经济环境、库房收入挂鈎。例如,政府早前宣布将法定最低工资维持在时薪三十七点五元。当法例下时薪最低的一群雇员,收入也无法上调,公务员恐怕也不宜获发花红。新加坡今年亦因为新冠肺炎影响而暂停发放花红。
事实上,本港的公务员本身已鲜有减薪,即使面对疫情亦只有冻薪,故即使设立按工作表现发放的花红,其金额亦需在经济不景时适当下调,以示公务员能与市民共渡时艰,避免产生「离地」的观感。
总括而言,要有效激励公务员,除了现有的奖励计画,给予年终花红,亦值得社会讨论。但前提是库房要有足够收入,同时要设立公平公正的评核机制,确保有清晰的奖罚制度,维持公务员士气之馀,以免予人「明益」个别公务员之感。
(全文见智经研究中心网页:www.bauhin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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