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自闭症保安藏刀罪成候判
2021-01-27 00:00
张官先指出,二十四岁被告郭梓贤在录影会面中对答如流,例如他称背囊内的林郑月娥扯线公仔由他自己制作,用以讽刺特首;口罩及印有政治口号物品均在「黄店」取得,并形容「黄店」是「警察好嬲嘅嘢」,显示被告的理解能力与常人无异。惟张官对被告的在录影会面中的开脱,不给予任何比重。
被告称胶袋内的两把西瓜刀是在案发当日购买,连同背囊及外套口袋的菜刀和两把摺刀,均是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只是一直忘记取出赠送。但张官指,被告的背囊内不乏日常用品,加上刀具又有重量,他不可能没发现及遗忘,故不接纳刀具是礼物之说。
张官续指,被告制作讽刺特首的公仔、到黄店消费等,显示了他的政治立场。加上他又同时携有索带、眼罩、口罩、以辣椒酱和水调制的混合物等,装备与参与堵路、私了等激烈示威人士无异。虽然事发当日并无示威,惟张官认为示威往往突然发生,被告可事先准备涉案物件,以备随时加入示威行动时使用;涉案刀具有五把之多,唯一合理及不可抗拒的推论,是被告意图用以供他人或自己作伤人武器。
被告须还柙至下月九日判刑,以待索取心理和精神报告。他昨闻判后情绪激动、抱头痛哭,又在法庭内大叫大喊称:「我唔要困喺嗰度啊!好辛苦啊!我想返屋企啊」,须家人在旁安抚,最后由四名警员押走。案情编号:东区刑事五三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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