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毁店铺遭官斥「唔知不满啲乜?」

2021-01-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两名少年去年二月三度破坏天水围两家优品360,推倒货物和收银机被捕,其中十四岁少年早前承认三项刑事毁坏罪被判入劳教中心。另一名十四岁少年则否认一项刑毁罪受审,裁判官水佳丽昨在屯门裁判法院凭藉被告鞋子、背囊中搜出衣物及身形,均符合店内闭路电视所见疑犯,加上被告证供混乱,断言其「讲大话」,故裁定被告刑事毁坏罪成。辩方求情指被告自小罹患自闭症、脑癫痫及抑郁症,成长过程具挑战。水官训斥被告行为「只系搞破坏,无成本」,「唔知不满啲乜?」押后判刑至下月五日早上,其间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报告,被告须还柙看管。

水官语重心长劝诫被告「你要记住,好多人开铺头做生意系要好多努力……要花好多心思,你只系搞破坏,破坏无成本,手一挥架一扫」,「你必须要学到教训,可能好多人清楚个动机,我唔知不满啲乜?以莫须有罪名,引来自己邨居民不便,希望你自己反省下啱定唔啱」,遂按辩方要求索取报告以量刑。

水官裁决时指被告偕已认罪的同案少年被告于洪福邨被截停时,其波鞋边带白、鞋踭呈白色山形图案、背囊中黑色外套手袖带白点、背囊中间有横条印有字样,加上灰色三M手套及其身形略胖,均与案发时店铺闭路电视所见疑犯相符。被告供称背囊属另一少年,因其指背囊太重,交予被告手持,水官认为被告解释「不值得相信」,因背囊中仅得普通衣物不会太重。

水官形容被告证供混乱,被告先供称下午一时从天耀家中出发乘轻铁,半小时后到洪水桥吃午饭,然而又指折返乐湖站会合同案少年,再去洪水桥与友人打篮球。被告供称友人相约三时,二人二时四十五分于洪水桥被截停时却正打算用膳,而未有通知友人。水官批评被告行程「走来走去,不见得合理」,「三点打波一啲都唔觉得真实」。被告谈到与警员对答过程又反覆不一,称替同伴持背囊却「自把自为」打开察看,警员查问下又不表明不属自己所有,又不断用不同理由解释为何没有看见警员搜查背囊。水官全不接纳被告供词,亦反驳辩方指被告医疗报告反映其病情进度良好,法庭上对答感觉不到被告自闭或智力有问题,遂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乖巧孝顺,为人内向单纯,自小罹患自闭症、抑郁症及脑癫痫症,学业成绩不佳,没有朋友同学,需辅导协助,至进入特殊中学才能认识同学。辩方又指被告平易近人,主动帮助兴趣班同学,防疫时派发物资,未来希望成为咖啡师。辩方最后指被告愿意赔偿控方要求的约五百二十七元,犯案时间短,破坏不算严重,而被告成长饱受挑战,希望法庭索取感化报告等量刑作全面考虑。

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七〇〇〇二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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