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图向警长掷砖囚九月

2021-01-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六十三岁男货车司机于前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尖沙嘴拾起砖头,企图掟向一名警长,昨被裁定企图袭击正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名成立。主审裁判官郑念慈表示,当日现场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杂物,被告的行为无疑是「火上加油」,幸好警长当机立断成功阻止,否则若砖头击中警员身体脆弱的部分,后果将会十分严重,法庭不会姑息及纵容任何试图袭击警员的行为,否则前线警员执行职责时得不到保障,社会安宁受到破坏,警队士气亦会大减,乃判被告即时入狱九个月。

郑官裁决时指,被告曾伟光辩称只能阅读简单中文,录取的警诫书面供词是警员自行书写,他只是应要求在文件上签名,不清楚当中内容。惟郑官质疑被告身为职业司机,若不懂阅读中文,在考取驾驶执照时是没可能通过笔试。加上,若警诫供词内容真是警员所撰写,他没理由为被告写一些开脱性的说话,亦不可能在没有任何基础下正确写出被告的工作性质。

被告辩称,当日在现场只是凑热闹,其间遭胡椒弹射中右脚,他才弯腰抓痒,却被误会为弯腰拾砖。但郑官称当时警员只与被告相距十米,两人之间无东西阻碍,认为警长能清楚观察到其当时的行为。

郑官亦质疑,既然被告是因凑热闹而留下,为何不到较安全的位置观看,反而站在警员十米外,明显将自己置于一个危险的地方,其辩解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乃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称,被告最终没有掟出砖头,事件中亦没有人受伤。郑官随即谓:「有人受伤就唔系呢个控罪,会严重好多」,并称法庭不会姑息及纵容任何试图袭击警员的行为,否则前线警员执行职责时得不到保障,社会安宁受到破坏,警队士气亦会大减,判刑须具阻吓性。

案件编号:九龙城 刑事 八九六 --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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