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四男女共涉五罪受审

2021-01-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大批示威者于前年八月十日在九龙各处堵路,案发时仅十四岁的少女等四人,翌日凌晨逃跑时在黄埔港铁站外被制服,当中两人及后被搜出烟雾弹、刀和雷射笔等武器。四人一共否认非法集结、袭警、管有炸药等五罪受审。开审前区院法院法官陈广池指示旁听人士,法庭不接纳任何政治陈述工具和文件,并禁止任何人基于任何动机喧哗大叫,并在辩方不反对下撤销少女的匿名令。

四名被告分别为二十五岁保安员张汉东(见图),二十二岁技术员姚子浩,十五岁李姓少女,以及十九岁学生唐健龙。

当晚制服其中两名被告的高级督察陈晓驰昨供称,他和同袍前年八月十一日凌晨抵达红磡德民街执勤,当时已有大批人士现场集结,并用杂物堵塞马路等。陈要求示威者离开不果,于是决定展开驱散行动。众示威者随即逃向黄埔港铁站A出口。陈尾随人群,并从后揽着张汉东和少女被告。少女停止反抗并坐下,惟张继续向后推导致两人纷纷跌倒随梯间滑落。陈忆述,当时对方左手握着一块硬物,故他一直捉着对方双手,防止对方利用手上硬物袭击他,两人纠缠期间对方一直呼喊「死开」。

控方指,期后有警员加入协助制服张汉东,纠缠间事主遭对方踢到头部导致唇部流血。后来张跌出一把铁锤,身上被搜获一把刀和弹珠,以及七枚烟雾弹。 至于另一名面戴防毒面罩的被告姚子浩,他在黄埔港铁站外被制服前,曾将警员拉倒至扶手电梯底部,其后被搜出一枝雷射笔和投射器。最后一名被告唐健龙则逃往港铁站期间,在民兆街被一名休班警制服,由于他身穿黑色外套和护甲背心等,故被怀疑曾参与非法集结。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一—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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