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人案两疑凶逃台湾 两男涉助购机票被捕
2021-01-16 00:00
涉案两人分别六十岁姓姚及三十九岁姓廖,姚为兼职的士司机,廖报称任私人日语导师,两人涉嫌「协助逃犯」罪,已获准保释候查。据了解,两名涉及「火烧人」的主犯分别二十五岁及十七岁,前者涉放火,两人已于前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先后潜逃到台湾。
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警司吴基骏表示,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午,大批黑衣人于港铁马鞍山站大肆破坏设施,其间受害人试图阻止时遇袭,他逃至马鞍山广场连接马鞍山公园的行人天桥,再被黑衣人包围指骂及惨被淋泼易燃液体后纵火,引致其头及多处严重烧伤,凶徒其后逃去。
吴指出,警方锁定两名涉案男子,当中一人纵火,另一同党亦在现场;调查所得,两名疑犯于同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已先后乘飞机潜逃海外,正被通缉。
警方追查下发现另有两人协助两疑犯购买机票离开,经锁定目标后,前日掩至柴湾及元朗将两人拘捕,两疑犯与潜逃两人并无亲戚关系,警方会于完成调查后徵询律政司意见。
吴续称,警方积极跟进调查该案,就马鞍山港铁站刑毁及行人天桥上冲突事件,除上述两人外,自前年十一月至今已拘捕十四男四女(十六至六十岁),包括有学生、地盘工及文员等,罪名包括暴动、串谋刑事毁坏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
他重申,潜逃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当潜逃人士回港后,警方会继续依法追究其罪行;而若有人鼓励或协助罪犯潜逃,不但助长潜逃歪风,且有机会触犯「协助逃犯」罪,一经定罪可判监十年。
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认为两名凶徒只因政见不同,便残暴不仁地纵火烧人,再畏罪潜逃,完全是懦夫的行为。凶徒及支持协助他们潜逃的人是绝对不公不义,期望凶徒早日受到法律制裁,让公义得以彰显。
另外,就十二港人蛇案,涉嫌「协助罪犯」前日被国安处拘捕的律师黄国桐等共十一人,部分被捕者经扣查近四十小时后,昨晚陆续获准以一万元保释候查,当中包括学联前副秘书长何洁泓母亲张静恩与律师黄国桐。据了解,警方暂不会落案起诉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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