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区议员及选委须宣誓
2021-01-13 00:00
林郑月娥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被问到修订《宣誓和声明条例》会否涵盖区议会议员及选委会委员,她回应指,香港的法律就着公职人员的解释是很不同,政府仍在厘定修例的涵盖范围。她表示,区议员在政治体制内虽然没有政权的组织,但区议会也是一个重要的组织,选举委员会委员更加重要,他们肩负选出一位行政长官的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应该是优先被视为公职人员而需要按国安法宣誓。」她希望相关修订条例草案可以尽快交给立法会审议。
对于有声音批评警方拘捕五十多名曾组织或参与「35+初选」的民主派人士,是打压反对声音,林郑月娥重申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人认为只要某些人有一个政治理念,或者他曾经属于采取过某些行动的人,就可以免除受法律制裁,这不是法治精神。」
林郑月娥又称,有评论将事件跟国家安全法拉上关系,重申《港区国安法》是香港的法律,既是香港法律,「当然是有法必依,否则这条法律就形同虚设。」她希望外国社会要尊重每个地方、每个国家内部事务的自主权外,亦应放低双重标准。
另外,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提出,英方违背承诺给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人居留权,认为中方要作回应,倡在香港执行中国国籍法,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林郑月娥澄清,行政会议没有讨论有关议题,政府亦没有提出如何去处理BNO作为旅行证件的问题。她说,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如何处理BNO有共识,指若有人单方面偏离共识,另一方要采取行动亦是理所当然,「当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我们的国家受到外国政府不合理的制裁,我们没理由只坐着而甚么也不做。」
公务员事务局则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表明将一次过要求所有现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因为誓言或声明的内容,只是反映所有公务员的基本责任,若分阶段落实,可能引起行政和分化员工的问题等。就公务员违反誓言或声明行为定义,文件指有关行为可能以许多不同形式出现,不能尽列,当局考量个案的行为情节、性质、严重程度等,以及违誓对其公职身分所带来的期望和责任影响,再按个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聘用。如拒绝宣誓或签署声明,会令人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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