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八人涉非法集结 下月中开审

2021-01-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刚于大除夕被终审法院撤销保释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十四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于前年八至十月多次参与、组织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早前分四案转介,涉前年八月十八日民阵集会的首案八人昨午于区域法院预审,最后按原订安排将于下月十六日开审。另区议员林卓廷等七人涉嫌于前年「七‧二一事件」参与暴动被控,案件转介后昨午同时在区域法院提讯,押后至三月二十三日再讯,以待申请法援及法律意见。

民阵集会八人案中被告黎智英腰缠铁链,昨由惩教人员经囚车押解抵庭。预审由法官胡雅文处理,控方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首被告黎智英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第四被告梁国雄则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预审历时个半小时,案件预计需时十日审讯。

案中八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前任议员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及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同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原为同案被告的区诺轩早前表示会认罪。众被告连同前议员杨森、单仲偕、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共十五人,另分别被控于前年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及十月二十日组织、参与、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多项控罪。

至于另案的区议员林卓廷等七人被控在前年「七‧二一事件」中参与暴动。林卓廷提讯时于庭上表明不认罪,惟部分被告尚待申请法援及法律意见,案件遂押后至三月二十三日再讯。其间众被告续准保释,林卓廷因应区议会职务申请延长警署报到时间三小时,改为周一早上六时至中午十二时。

被告为四十三岁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三十五岁客户服务员庾家豪、三十七岁男子陈永晞、三十一岁社工叶鑫升、二十六岁厨师邝浩林、四十八岁电器技工尹仲明、二十六岁无业男杨朗,被控在前年七月二十一日,于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五三六、一一〇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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