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六项反击 向华懋基金反申索

2020-12-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因伪造龚如心遗嘱而被判囚十二年的陈振聪,于今年八月遭华懋慈善基金入禀申请破产,指陈于早年的民事争产案欠下近三千万元讼费一直未有归还,案件将于今日在高院由聆案官何展鹏作首次聆讯。本报得悉,陈振聪于平安夜已向法庭呈交抗辩书,并提出六项反申索,直指控华懋慈善基金无权申请他破产,反而要基金负担争产案一切的讼费,因为基金经由黄英豪律师行收取匿名捐赠的五千万元而赢取官司,属于「欺诈」,「包揽诉讼」及「妨碍司法公正」等刑事罪行。陈振聪更指控基金在争产案中透过黄英豪律师行涉嫌向笔迹专家行贿一千五百多万元。

将于明年七月三日刑满出狱的陈振聪,一直坚称自己无辜,并向华懋慈善基金作出连串反击,除了在厦门法院提控龚仁心等人外,于本月十七日亦以个人名义入禀高院控告华懋慈善基金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在民事争产及刑事伪造遗嘱两宗案件中,疑包揽诉讼及妨碍司法公正等不法行为,要两者对陈振聪在两宗案件所蒙受的一切损失作出赔偿,以及须刊报道歉。

据悉,陈振聪于〇七年与华懋慈善基金的争产案中原审及上诉两度败诉后,须要负担基金一方逾五千多万元讼费,而陈振聪将加拿大物业及本港的楠桦居物业沽出套现后,先后分五次支付基金合共二千一百八十多万元的讼费,尚欠二千八百三十九万一千四百五十二元。基金多次透过律师发信给正在赤柱服刑的陈振聪,要求对方在指定期限内清还馀款,否则会正式入禀申请陈振聪破产。

刚度过六十一岁生辰的陈振聪在本月二十四日向法庭呈交亲自撰写的誓章作抗辩理由,并引述他早前入禀控告华懋慈善基金及黄英豪律师行的状书,当中作出六项反击。陈振聪在抗辩书指,龚仁心别有用心,利用一个虚假的房地产项目而骗取五千万元的诉讼费,该笔款项作为基金与他在民事争产案中支付律师费,专家费及笔迹等费用。而基金在龚仁心策划下将这些钱全部用于非法诉讼,采取「邪恶方略」。

陈振聪指控华懋基金接受由黄英豪律师行匿名捐赠的五千万元而赢得官司,属欺诈及包揽诉讼行为,而且身为争产及伪造遗嘱两宗民事及刑事案中,担任关键证人的王永祥律师,于〇九年一月加入黄英豪律师行作合夥人,翌月律师行收取第三方公司的五千万元捐款,然后透过律师行再转赠予华懋慈善基金,当陈振聪面对刑事伪造遗嘱案审讯中,作为证人的王永祥已知悉香港金融管理局对该笔五千万元转入基金的不法行为进行调查,但王永祥律师在两宗案件中均未有向法庭披露此事,显然存在利益冲突,不但违反律师操守,依法依理都不能担任证人,疑涉及妨碍司法公正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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