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用宣誓去确认效忠,下一步呢?
2020-12-30 00:00公务员是港人治港的关键,而在一国两制下,公务员不存在身分认同和效忠对象的问题,但面对偏激而偏歪的泛政治化氛围,部分公职人员迷失了原则立场,悖逆了政治伦理。社会现正由乱入治,政府亦果断推行公职人员宣誓制度,通过庄严宣誓和签署声明,让全体公职人员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政府,既是其公职责任,也是匡护有效管治、匡正宪制秩序、匡助政治规矩的重要一步。然而,下一步呢?
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国家宪法制度已是国际惯例,目的在于让他们履职之时,便已清楚明白要支持和捍卫国家宪法,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公职身分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事实上,简短而庄重的宣誓或声明,并非礼仪性的流程,而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有助理顺公职团队,以及剔除拒绝或轻忽宣誓者,以正纲纪,让公职团队自觉提出更严格、更高层次的自我政治要求,开展管治新风。
要拨乱反正,公职人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仅是标志性的起动第一步,如何确保他们言行一致,如何提高他们的忠诚度,如何让公务员形象不受玷污,如何把宣誓法律化和恒常化,都将是任重道远并且必不可少的跟进步伐。
第一,完善宣誓制度及将所有公职人员囊括在内,是出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而不应划地为牢,自我设限,更要对公务员的操守严格把关,果断惩处,绝不容「宣誓当食生菜」,并要因应政情社情的演化,适时调整宣誓制度的涵盖范围和罚则。
第二,作为公职人员,区议员效忠国家和特区实属天经地义,而本届区议会中,反对派约四百人,他们一年合领逾四亿元薪津,但在议会运作上,却以政争手段公然反政府,更有约七十人在议会外因违法抗争被捕,因而有需要尽快完善区议员宣誓安排,纠正区议会乱象。
第三,明确拟定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政府的底线标准和政治规矩,厘清有关惩治程序,并安排公职人员接受在职培训,将有助健全宣誓制度和宪制秩序,并让公职人员时刻牢记誓言,认真践行誓言。
陈建强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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