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上诉阻差办公罪 2020-12-19 00:00 Previous Next (星岛日报报道)注册社工刘家栋(见图)去年七月二十七日在元朗示威冲突中,站在警方防线前阻碍警方推进,今年六月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判监一年。 刘不服定罪及刑罚上诉,其代表律师昨指,刘只想避免有受伤或冲突的情况发生,并非想阻止警方执行职务,而是希望警方减慢执行职务的速度。律政司一方则强调,刘作出严重的阻挠警方行为,根据法例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故认为裁判官判囚一年的决定没有错误。黄崇厚法官需时考虑,把案件押后至明年二月二十三日裁决,其间批准刘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案件编号:高院裁判法院上诉一三七——二○二○。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黄之锋涉集结及违禁蒙面法 下一篇 抗拒警罪成 青年上诉被驳回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