掳狗威胁「斩件」 勒索男囚16月
2020-12-02 00:00
承认勒索贵妇狗狗主的二十四岁被告刘子杰,于今年九月八日联络被掳走贵妇狗的狗主,要胁对方交出四万港元赎金。施祖尧裁判官指斥,被告利用受害人对竉物的爱心犯案,行为可耻。
另本年九月领养豪景花园幸存猫只的热心市民彭乐诗(音译),为了替她的宠物猫和其他亡魂讨回公道,向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提出司法覆核。根据申请书指,本年二月十四日深井发生怀疑虐畜事件后,两名疑犯先后在案发周内向警方自首,并遭警方以残酷虐待动物罪拘捕。
直至九月二日律政司因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决定不起诉两男。刑事检控科决定不起诉时,已超出虐畜条例六个月的刑事检控期限。律政司的决定不但违反市民的合理期望,更加导致申请人无法透过法律行动追究。
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 二三四六及西九刑事 三〇八九—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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