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特首非无王管 中央发现不当会采行动
2020-12-02 00:00
「公职人员」定义须小心研究
她又说,《条例》部分条款也适用于行政长官,但该法例第三、第八条相当复杂,修例可能引致宪制等问题,影响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而且,其任期只馀一年半多,修例并非政府要优先处理的工作。 她强调,中央和行政长官之间的关系清晰,《基本法》列明,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中央如看到行政长官有不当行为,就会采取适当行动,但她不能代中央讲述会以甚么形式进行。
对于公职人员宣誓安排,林郑月娥称,《港区国安法》所指的「公职人员」须要宣誓效忠特区及拥护《基本法》,范围较《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为阔。她指,香港落实《国安法》有关部分时,对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定得相当精准,政府正小心研究「公职人员」的定义,过往她只是提出一些曾讨论的划分方法,包括法定职位、正接受政府资助,或行使公权力的机构等。
聂德权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公务员拒绝签署声明或宣誓,至少升迁会受影响,亦令人质疑他们是否符合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及条件,是否继续适宜留在公务员团队,目前正与律政司商讨具体处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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