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职公仆一次过宣誓 聂德权:拒绝必碍升迁

2020-11-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施政报告》中提到,政府已明确七月一日起新入职公务员须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向特区政府负责。至于现职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做法,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于昨日记者会交代,将一次过进行而不会分阶段落实,当中常任秘书长及部门首长作为领导角色需要宣誓。他表示,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公务员一贯及基本的要求,若拒绝宣誓或签署,令人怀疑是否不能接受拥护效忠特区等,起码会影响升迁,具体跟进行动及拒签会否被解雇等,当局目前正与律政司研究。

政府早前规定,由今年七月一日起入职的公务员需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央政府及向特区政府负责。聂德权表示,截至十月底,共有二千九百八十名新入职公务员作出声明,没有公务员因不签署声明而不获聘任。他又指,当局经考虑后,决定全体现职公务员将会一次过进行宣誓及签署声明安排,不会分阶段落实。他说届时将由政策局或部门安排公务员签声明,局方会设下时限,公务员会有足够时间完成签署,至于常任秘书长及部门首长有领导角色,宣誓是合适做法。

聂德权续指,敲定和落实宣誓或签声明安排的准备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正谘询律政司的意见,厘清和确定如果有现职公务员不签署声明或宣誓时,管方须采取的有关跟进行动。被问到拒签声明的后果,聂德权重申,签署是公开确认公务员一贯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责任,应是理所当然的做法:「如果拒绝签,会了解点解拒签,亦令人产生怀疑,究竟拥护效忠特区是否不能接受。」他补充,拒签是较严重的行动,起码升迁会受到影响。

被问到政府对现职公务员加添新要求,会否因违反合约等受到法律挑战,聂德权指,公务员作为政治体制一员,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是公务员必须有的要求,不会违反任何《基本法》及法例条文。

至于违反誓言的惩处机制,聂德权称,签署声明后出现违反誓言内容,即本身有违法或违规的言行出现,令人质疑违誓,严重者,例如违反《国安法》,经法院判决定罫后,会按照《国安法》第三十五条即时中止职务。若是违规,则会按公务员系统内相关纪律惩处机制处理。

聂德权说,当局在短期内会按既定机制与主要的公务员团体沟通,然后会尽早作出公布。多个公务员团体昨回应表示支持,包括政府人员协会、香港公务员总工会、香港特区政府公务人员联会,期望政府尽快公布各项细节及早日实行,又希望公务员宣誓可向其他公职人员起示范作用。

另外前日消息指,政府正研究由特首或特首派人选,为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监誓。特首林郑月娥昨回应,要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公布,暂时不能透露,但从宪制秩序来说,有关做法亦无可厚非,因为特首是有双首长身分,既是行政机关首长,亦是整个独立行政区的首长,代表整个特别行政区。她又不同意由特首负责监督政府的立法会议员监誓有问题,并指现在全部法官、终审法院的海外法官亦是由特首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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