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巍批「三权分立」操作影响施政
2020-11-18 00:00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则重申香港是行政主导、三权分治,没有三权分立,批评一些法律界人士提出三权分立是断章取义、太浪漫,希望他们不要将尊重法院的传统提升到三权分立。
冯巍在《基本法》论坛的座谈会上,提到香港回归后,司法机构客观上对政府施政有约束,「有时候我跟特区政府官员在聊,这个应该这样做、这个不敢,到了法院的话会败诉的。」他批评这情况显然是个问题,又反问香港没有三权分立,何以出现此状态。冯巍认为,这与意识形态有关系,是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掌握权力的人,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是按三权分立的理念来操作这个制度,导致出现问题。
冯巍又提到一连串香港回归后出现的乱局,包括〇三年因二十三条立法引发的七一大游行、一四年因政改问题引发占中,以及去年因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出现的乱局,认为原因是香港社会一部分人对中央的权力和位置没有清晰认识。
他又说,中央与特区政府过去出于稳定香港社会、照顾香港人心,较少提及回归后香港在体制上有根本的变化,反而不断强调回归后的「不变」,不过这个「不变」是指生活方式不变。
谭惠珠则说,香港的宪制架构从来没有三权分立,是三权分治,是行政主导体制,在行政、立法及司法权外,还有主权。她又说,司法独立是指审判不受干预及不可动摇,希望法律界人士不要将尊重法院的传统提升到三权分立,而人大对法例有解释及决定权,「有一些法官太浪漫,所以让人有一个感觉,就是司法独大。他们做甚么都可以,量刑也没有阻吓作用。」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同样表示司法独立是指审理案件不受干预,她又不同意司法机构不是政府一部分讲法,反问如果司法机构不是政府的部分,何来有权力。对于有指《基本法》内没有写明香港体制是「行政主导」,她认为要从立法原意去看,而《基本法》所有条文结合起来看就是行政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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