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检控被撤 许智峯申覆核律政司
2020-11-18 00:00
许智峯在申请书指,律政司错误地而且没有全盘考虑,所有足以定罪开枪警和的士司机的法例和证据,便决定介入并撤销检控。在两宗案件中均有现场目击者和现场片段佐证,足以证明警员有意图而开枪并非法地用枪口指着市民,和的士司机被人群包围下仍加速撞开人群危险驾驶。
律政司司长纵使拥有权力和责任操控所有刑事检控,但撤销本案检控的决定运用了错误的法律原则,违反律政司司长的宪法责任。许认为两宗案件有充足证据证明指控,并相当可能达至定罪门槛。案件编号:高院 宪法及行政诉讼 二二七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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