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强获律政司撤控

2020-11-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今年五月八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爆发肢体冲突,工联会郭伟强涉嫌拖行人民力量前议员陈志全,被私人检控一项普通袭击罪。陈志全日前透露收到律政司通知,决定介入案件,不提证供起诉郭伟强,等同撤控。案件昨午再讯,律政司检视现行证据及材料后,认为本案没有合理定罪机会,故正式向法庭申请撤回案件,获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

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表示,陈志全就事件报案后,未有待警方完成调查便提出私人检控。

律政司司长经仔细考虑相关证据后,认为本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郭伟强有干犯普通袭击罪,亦没有合理机会达至定罪,现行证据甚至连表面证据的门槛亦未达到,遂于本月六日根据《裁判官条例第14条》去信陈志全,遂介入并终止本案的法律程序。

郭伟强原被控于今年五月八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会议室,有意或罔顾后果地,致使陈志全意识到即时或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袭击陈志全,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第四十条。

陈志全并无现身法庭。郭伟强在庭外会见传媒时自言「天地有正气」,并无犯罪意图。

被问到是否需要为事件致歉,郭指「叫人松自己冲的人应道歉,播独、荼毒下一代的人,更加要道歉。」

案件编号:东区传票一二二四九——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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