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强獲律政司撤控
2020-11-10 00:00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陳志全就事件報案後,未有待警方完成調查便提出私人檢控。
律政司司長經仔細考慮相關證據後,認為本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郭偉强有干犯普通襲擊罪,亦沒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現行證據甚至連表面證據的門檻亦未達到,遂於本月六日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去信陳志全,遂介入並終止本案的法律程序。
郭偉强原被控於今年五月八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或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四十條。
陳志全並無現身法庭。郭偉强在庭外會見傳媒時自言「天地有正氣」,並無犯罪意圖。
被問到是否需要為事件致歉,郭指「叫人鬆自己衝的人應道歉,播獨、荼毒下一代的人,更加要道歉。」
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一二二四九——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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