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明被指违保密 泄律师会内部文件
2020-11-03 00:00
律师会昨早发通函交代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就新冠病毒疫情下安排向理事发出《会长的信》,理事张达明在未获授权下私自向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披露部分段落,并发讯提醒郭预备好相关回应。通函中亦指控张于今年五月十四日在facebook透露理事会决议通过发布新闻稿,投票时并非一致赞成。律师会其后组成独立专责小组调查,就事件撰写报告认为张两次在缺乏有效理由下违反保密责任,其后五月十二日的会议上,理事会就向郭泄密事件通过了对张的不信任动议,并指事态严重。
张昨日就调查报告于facebook上载声明,主动回应律师会通函,张希望提供指控的背景脉络,又指专责小组报告结论缺乏实际分析支持。张先陈述事实指今年三月二十三日,郭荣铿议员就其所代表的法律界功能界别立法会事务发表电子通讯,当中提到「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下,已接触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要求考虑实施纾困措施」。四日后张收到一封预定下周广发律师会会员的《会长的信》,在「考虑中的其他纾困措施」一栏下提到会长彭韵僖留意到郭上述内容,并指出根据律师会纪录并未曾正式接触过郭,已去信要求郭澄清。张遂向郭透露上述内容。郭亦回覆指曾非正式地接触律师会副会长,故未有纪录在案。
张认为郭为事件当事人,在《会长的信》中表明已去信郭要求澄清的情况下,郭理应知情,张即使向郭披露相关内容,亦难构成泄密,以至违反保密责任。加上事件从未曾理事会会议中讨论,张不认为涉事内容属保密范畴。张表示对事件感到惊讶,律师会竟向立法会议员法律界代表的个人诚信提出强烈而严正的指控,形容事件只是「茶杯中的小风波」,不欲因误会而小题大做。张补充数日后已书面去信彭会长就做法致歉。
就第二项指控,张引述事件指当时在facebook发帖文说道「今早发布的新闻稿经理事会大多数成员赞成通过,即使内部出现分歧,全体成员亦需就会议通过事项肩负集体责任」。张回应指议事规则上并未提到议案投票一致通过或以大多数通过属保密事项,帖文亦未有公开任何一名理事的立场、讨论内容及票数。再者律师会理事会经选举选出,应顾及公众利益,保障言论自由,包容异见,故张认为仅披露决议未获一致通过亦难构成泄密。
郭荣铿表示对事件极度遗憾,批评律师会在鸡毛蒜皮的事情上小题大做,在三权分立、《港区国安法》等重大议题上却鲜有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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