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姊弟恋男友 保险女经纪囚41月

2020-11-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大学一级荣誉毕业的卅二岁男子两年前在极速约会活动,邂逅年长六年的保险女经纪谱出初恋。未料后来却因性事及置业问题,频遭女友虐待,包括遭风筒灼伤下体、用滚水淋向他的大腿、用铁凳打头等。女经纪早前被裁定四项有意图伤人罪成,暂委法官张天雁形容被告行为残忍,对事主全无怜悯,又认为她毫无悔意,判她入狱三年五个月。

张官指,虽然被告麦凯晴(见图)的家人、朋友均在求情信中称,被告品格良好、心地善良,但与她对事主作出的残忍行为不符。在事件中,被告袭击事主的手法、所用的武器,都显示她对事主毫无怜悯及属侮辱性,而明显地有关的袭击一次比一次严重,令事主无论心理及生理都受到酷刑及痛楚。被告只是不满事主与姑姐间就金钱上的安排,但绝不值得被暴力对待。本案被传媒广泛报道,为被告、事主及其家人带来深远影响,令她感到同情。被告在保险业本来前途光明,但本案令她身败名裂,相信入狱亦会令她难以接受,惟始终见不到被告对事件有悔意。

事主曾供称,被告向他的施虐,包括将他的头撞向墙、咬他至出血、用铁凳打他的头,更用风筒吹其下体至起水泡,再搣去灼伤后所结的痂,又用剪刀插心口,并在伤口涂抹辣椒油。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一一九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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