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夫妇获加批出「公约难民」资格

2020-10-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七月生效,继英国及澳洲有意向港人批出庇护后,加拿大《环球邮报》周二报道指,加拿大向港人示威者以「公约难民」身分批出庇护,并已有一对港人夫妇成功申请。该夫妇在去十二月前往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男子报称自己为政党成员,曾与妻子出席多场反修例游行,自己有参与前线行动,并为抗争者提供防具。当地有律师估计,两人是首批加国接纳的香港难民,并有其他港人被接纳。

加拿大报章《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周二报道指,在上月一日,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难民保护处以书信形式,通知一对港人夫妇,认为他们属于公约难民 (Convention Refugee),接纳他们寻求难民庇护的申请。据该报了解,该夫妇分别三十三岁及三十岁,在去十二月前往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该男子自称自己积极参与亚洲民主运动,是知名政党的成员。

他又透露,夫妻二人曾出席多场反修例大型游行,自己有参与前线行动,亦有营运仓库,为抗争者制作防具。

他表示,自己曾被没有穿制服的怀疑中国官员拘留,亦有怀疑是香港警方的人员跟踪并寻查其寓所,但最终没有被捕及起诉。他称,自己在离港前最后一段日子,出于恐惧而匿藏在一所大厦底部的「洞穴」中。(fearful for his safety,he ended up hiding in a cave under a building) 他指,感激加拿大当局的决定,认为当地与香港人共享相同价值观,形容自己终不用再四处躲藏,可在安全地方居住。

当地专责处理移民案件的律师Richard Kurland估计,两人是首批加拿大接纳的香港难民,相信有其他港人也同样被接纳,认为加拿大当局做法,是对于香港司法制度的不信任。加拿大前自由党司法部长 Irwin Cotler认为,国安法对民主政制带来严重冲击,促请杜鲁多政府为所有希望逃离中国国安法的港人提供庇护。

根据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定义,「公约难民」是指申请者因种族、宗教、政治逼害等恐惧,而无法返回原居地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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