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前助理文书主任袭警囚两月
2020-10-01 00:00
郑官指被告用难以察觉的犯案手法偷袭警员,严重性不下于明目张胆地袭警,所幸天网恢恢,其犯案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罪行性质严重,事主警员有「实质受伤」,受袭后获发三天病假,并非如辩方所指伤势轻微,法庭不能姑息纵容袭警行为,须判阻吓性刑罚防患于未然,以保护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
郑官强调被告虽然记录良好,因一时冲动犯案,但他既然选择犯法就须负上刑责,被告因本案失去公务员工作亦属「咎由自取」,不能构成减刑因素,遂判处两个月监禁。
二十八岁被告冯耀晖被控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尖沙嘴广东道海洋中心二楼二三三七号铺外,袭击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曾隽贤。辩方求情称被告曾任职政府助理文书主任(ACO),获两位文书主任前上司撰写求情信称赞工作表现良好,其胞妹、父母、祖母等亦有上庭支持,冀法庭从轻发落。
案件编号:九城刑事 二九九五 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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