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前助理文书主任袭警囚两月

2020-10-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八岁前政府助理文书主任于去年底在尖沙嘴海洋中心伸脚绊倒便衣警,昨在九龙城法院因袭警罪被判囚两个月。裁判官郑念慈斥被告以「相对较难察觉嘅身体动作」偷袭警员,认为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是咎由自取。辩方申请被告保释等候上诉,愿将金额增加十倍至一万元,惟郑官认为「远远不足够」,批准被告以五万元现金、其间不得离港、须在报称地址居住、交出旅游证件、晚上十时至早上七时守宵禁令、每星期四次往警署报到等条件保释。

郑官指被告用难以察觉的犯案手法偷袭警员,严重性不下于明目张胆地袭警,所幸天网恢恢,其犯案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罪行性质严重,事主警员有「实质受伤」,受袭后获发三天病假,并非如辩方所指伤势轻微,法庭不能姑息纵容袭警行为,须判阻吓性刑罚防患于未然,以保护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

郑官强调被告虽然记录良好,因一时冲动犯案,但他既然选择犯法就须负上刑责,被告因本案失去公务员工作亦属「咎由自取」,不能构成减刑因素,遂判处两个月监禁。

二十八岁被告冯耀晖被控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尖沙嘴广东道海洋中心二楼二三三七号铺外,袭击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曾隽贤。辩方求情称被告曾任职政府助理文书主任(ACO),获两位文书主任前上司撰写求情信称赞工作表现良好,其胞妹、父母、祖母等亦有上庭支持,冀法庭从轻发落。

案件编号:九城刑事 二九九五 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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