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警单方面修例 记协研司法覆核

2020-09-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中「传媒代表」的定义,多个传媒工会表示反对,记协表示会研究司法覆核,香港外国记者会亦提出谴责。在北京,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香港是法治社会,在香港特区从事新闻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国和香港特区的法律,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外国在港媒体和记者,只要遵守法律,依法依规进行报道,各项合法权利都会得到充分保障,中方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和服务。

记协及摄记协联同六个传媒工会及组织举行记者会,严正抗议警方单方面修改「传媒代表」定义,向警方提出三个要求,包括立即取消「传媒代表」定义修订,否则不排除透过法律途径处理、必须停止划设采访区并筛选传媒进入采访区采访的做法、真诚实践一直以来向外宣称的「尊重新闻自由及传媒采访权利」。

记协主席杨健兴批评,警方连日说法严重误导及欺骗公众,质疑加入「不影响行动效率」的前设,目的是合理化阻挠记者、要求记者离开的做法。他指,警方自五月与四个传媒组织开会后,未有再就「传媒代表」修订与他们联络。

他引述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会上提到,应为传媒作出识别安排,但强调没有讨论过「传媒代表」及两会证件的承认问题。

副主席陈朗升补充,记协正向数名大律师谘询法律意见,因需时向对方解释过去警方安排传媒采访的情况,及新闻处发布系统的运作,亦要就最初订立「传媒代表」定义翻查相关文献。他称,当资料足够会立即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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