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改《通例》不影响记者采访
2020-09-24 00:00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昨日接受电台访问。他指,以往《警察通例》的「传媒代表」定义较为笼统,新修订参考行之有效的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系统涵盖二百多家传媒机构,业界普遍认受。他又指,此举透过第三方及客观的标准协助前线警员作识别,形容做法比以往更透明及广泛,并非收窄定义。他提到,基于行动考虑,不能让全部传媒进入封锁区,修订是为警方如要在采访现场,作出便利传媒安排时有参考标准,强调修订后不影响记者在公众地方采访,包括学生媒体在内,任何人都可以继续做采访。
他补充,作出今次修订是自去年起,传媒生态出现很大转变,除主流媒体外,有学生媒体及自由身记者等,警员识别记者身分有困难,而《警察通例》已超过十年没有更新。加上原有「传媒代表」定义只涵盖两个记者组织,有其他传媒组织异议,因此作出修改。
不过,记协主席杨健兴认为,警方在公众地方大范围拉起封锁线作为封锁区,「是相当大程度收窄和限制哪些人可以在场采访。」他表示,业界将会寻求法律意见,研究新修订有否违反《基本法》保障的新闻自由,并考虑是否提司法覆核。就此,郭嘉铨回应指,会再向业界解释修订原因,并加强双方沟通。
民主党主席、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指,郭嘉铨在访问明言,修改有关定义的目的是为了禁止不受警方认可的传媒进入警方封锁线内采访,是「有权用到尽」,试图以警权凌驾《基本法》中对新闻自由的保障,要求特区政府和警务处处长必须撤回有关规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指,网媒很多时拍摄到独家片段及画面,形容网媒是香港的「第五权」,呼吁传媒工会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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