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恒香」二代传人 澄清非卖冒牌月饼
2020-09-24 00:00
七十七岁老翁郑鸿杰,昨午在元朗大树下西路饼家旧厂房举行记者会,指出本月十八日海关人员在西菁街嘉嘉好宴会厅及大树下西路仓库,检走调查的三百四十盒月饼及二百张月饼券,并非冒牌货,他声称一九二〇年其父创立恒香饼家后,他为第二代传人。郑又声称一九八一年与亲友创立「恒香老饼家」有限公司,后来出现股权诉讼及商标注册纠纷,官司至今尚未完结。
郑强调,今年踏入恒香饼家一百周年纪念,才推出月饼应节,但因旧厂房机器失去,才委托东莞巿制作,然后运返本港销售。他说若持有其饼券顾客,未能领得月饼,可以安排退款,他又承诺扣除成本后,把所有盈馀捐予香港公益金。
「恒香老饼家」发言人称,郑先生并非公司创办人,亦不是股东或董事,公司仍持有恒香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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