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糕筒掷警车 地盘工囚七月

2020-09-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八岁地盘工人在旺角堵路现场用雪糕筒掷向一辆无标记的警车,刮花其泵把位置,早前被裁定刑毁罪成。刘绮云裁判官昨明言,被告的行为罔顾现场人车安全,更可能激起在场示威者情绪,酿成暴力事件,案中没有人命伤亡只是侥幸,乃判他即时入狱七个月。

刘官指,涉案车辆虽损毁轻微,但被告黄兆昌蓄意犯案,罔顾他人安全。事发时车辆正在行驶,被告投掷雪糕筒而令车上警员要作出突然及迅速的反应避开,后方车辆亦须设法避免碰撞,危害行车及乘客安全。另事发时现场示威者众多,亦有人堵路。被告的行为或激起示威情绪及效法其行为,导致冲突发生。而事实上,示威者确实因而起哄,令警员须下车作出全方位戒备。

刘官续指,事件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只是侥幸,故须就此判处阻吓性刑罚,量刑起点为九个月监禁。考虑到被告初犯、热心助人及有悔意,酌情扣减刑期至监禁七个月。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四六三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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