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职员被控起警员底
2020-09-08 00:00(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前男外勤员去年九月初,涉嫌利用工作之便,透过公司电脑擅自查阅并非法贮存三名公众人物及二十六名警员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再将其中一名男督察父亲的个人私隐上传至Telegram「老豆搵仔」公开群组,直至同月底他在红磡警署外游荡,遭警方搜查其手机揭发事件。被告昨在区院否认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和游荡等五罪受审,控方指被告警诫下承认一时冲动才披露事主的个人资料。被告反对警诫会面记录呈堂,指警员曾以威逼利诱手段要求他合作,导致他在没有律师陪同下录取了口供。
控方续指,同月廿二日,有警员发现被告在红磡警署对面的俊民苑停车场二楼梯间徘徊,又不时用手机拍摄,警方认为他的举动会令红磡警署内的职员担心自身安全或利益,于是上前截停搜查他。他当时指自己:「行错咗地方,我唔应该咁做」。他警诫下声称当时只是测试电话的摄影功能,误拍警车相片,他已打算删除该相片。
警方事后在他身上的三部手机发现,他在九月九日曾在「老豆搵仔」群组上「报料」,讯息内公开了事主的电话号码,中英文姓名和身分证号码。另在第二部手机内发现红磡警署的相片。警方透过被告公司电脑,发现两个文字档案,内含香港电讯的客户资料,而被告工作上毋须接触有关资料,亦无权查询或贮存这些资料。两个档案中一共非法载有三名公众人物,以及二十六名警员或其家属的个人资料。根据电脑纪录,被告在九月九日先后两度在公司电脑系统搜查事主的个人资料。他警诫下承认经常浏览示威相关频道,当「八卦新闻咁睇」,他又指群组上的资料多数不准确,于是他要澄清其个人资料。
辩方投诉被告接受警诫会面时,曾多次遭警员要胁「要加控你多几条罪」,搜屋时警员曾向他母亲声称:「好小事唔使请律师」,以说服他毋须聘请律师录取口供。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一六四——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