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元朗7.21暴动准保释
2020-08-28 00:00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向法庭呈上的案情指控内容指出,七二一案发当晚十时许,林卓廷联络元朗警区的警长并指正前往元朗,警方曾叫他不要到该处,但他最终亦有到现场。而在他到达前,黑衣人与白衣人的打斗已经结束,案中七名被告涉在现场作出言语挑衅,最终令白衣人进入收费区施袭。
控方指,当时林曾称「大家千祈唔好退,一退佢哋就冲入嚟」及「企返前面,顶住佢」等。至于其馀六名被告,控方指他们曾向白衣人掷物及喷水,最终白衣人进入收费区并向黑衣人等作出暴力行为。
牵涉西铁元朗站「七二一」暴动共有七名被告,除了四十三岁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其馀六名被告分别是庾家豪、陈永晞、叶鑫升、邝浩林、尹仲明和杨朗,年龄介乎二十六至四十八岁。
控罪指他们于去年七月二十一日,在元朗港铁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控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和谘询法律意见。控方亦反对各被告保释,尤其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因他分别在前年六月和去年五月干犯妨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案件已提讯并由法庭颁下保释命令,但他却在保释期间再犯本案。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师陈伟彦批评控方指控薄弱,形容「任何大律师接手案件也可以脱罪」,辩方指林之前牵涉的两宗案性质轻微,跟最近社运无关,林当日报案后,手无寸铁地到达元朗站现场。控方没有指出,林有参与任何暴力行为或破坏社会安宁,他参与极其量只是在现场叫喊,呼吁现场人士顶着车门,否则会有危险。
至于七月六日屯门警署外抢手机事件,除了林卓廷和三十八岁许智峯,其馀两被告分别是二十八岁厨师曾焌𤋮和三十九岁女社工锺凯研。四人涉嫌抢夺围观者手机并强行删除示威者片段和照片。
罗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候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控方反对三名男被告保释,但不反对女社工担保。辩方大律师陈伟彦批评指控片面,而且跟网上客观影片不符。
林许两人当日有份调停冲突,没有接触过事主的手机。倘若法庭接纳网上影片为呈堂证据,相信两人脱罪机会颇高。
林许及曾焌熙被控去年七月六日在屯门警署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煽惑或指示事主X删除手机数码内容。许和锺另被控在屯门警署外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诚实获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红米Note 6,和非法损毁手机内一段有关立法会外示威情况的片段。曾另被控同日在屯门警署外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最终四人获准现金保释。
审讯结束后,庭外近百黑衣群众到场声援,许智峯和林卓廷联同党友胡志伟和邝俊宇向公众发言,批评政府企图改写七二一历史,呼吁民众团结一致,对抗林郑政府无理打压。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九〇三及二九〇四——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