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等五人申覆核 挑战警搜查手机手令
2020-08-14 00:00
如果以「搜屋」作比拟,该手令犹如允许执法人员清空单位内每一项物品。至于有时候部分资料并非明显地与控罪有关,在「搜屋」手令的情况下,法官高浩文同意警方不可能以某资料是未来潜在证据为理由,搜查跟指控不相干的内容。但就搜查手机的可行性而言,又如何没收「一部分手机」?
彭续质疑,手令只列出针对五人的控罪,但日期人物等资料欠奉,内容根本未能满足《普通法》的条件。至于裁判官批出手令时没有开庭听取五名申请人反对理由,并接受警方单方面申请。
彭质疑,涉及五人的非法集结案件,已进入转介区院的起诉程序,手令没有逼切性以单方面形式申请,而忽略他们的反对理由。法官高浩文留意到最近针对警方手令的申请,大多源自对警方的不信任,但强调法庭判案只会考虑法律争议。
至于代表警务处处长及有关裁判官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回应重申警方在获得法庭手令下,不但有权没收手机并搜查其内容。
过程中构成一定入侵性行为是无可避免的,而警方的搜查也包括分辨相干和不相干的内容。警方以单方面形式申请手令有助巩固调查质素和效率。
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 一三九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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