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落区疑被强吻 唇边遭「软」物体触碰

2020-08-0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去年八月廿三日在筲箕湾疑遭无业汉强吻,案件昨在东区法院开审。陈淑庄忆述当晚在逢源大厦外等过马路时,突然感到唇边遭「软嘅,唔湿嘅」物体触碰,她回过神来捉住被告的上衣,对方却跪地连番道「对唔住啊,你原谅我啦」。被告自辩时则坚称因当日有「香港之路」人链活动,他被街上的电筒灯光「震到只眼」,故闭上眼避开灯光,未料不小心撞到陈的头部。

陈淑庄供称,事发当晚九时许她在筲箕湾落区后准备与同事晚膳,就在等过马路期间,「突然感觉到左边鼻翼同左边口唇对上有触碰」,该物体「软嘅,唔湿嘅」,一秒内再感右上臂被撞。当她回过神来「见到有位男士好近企咗喺度」,便马上捉住他的上衣,她的同事在旁喝问「你做乜嘢」,亦有人嗌「非礼啊」,附近街坊纷纷趋前。陈的同事梁静友亦指,当日目睹四十岁被告樊家豪「企咗喺陈小姐嘅前方,拧歪面再趷高脚锡咗陈小姐左边嘴角一啖」。

被告跪在地上抬头反覆道:「对唔住啊,你原谅我啦」,陈遂叫他「你跪喺度无用,你同我起身」。被告站起来后便开始挣扎,陈怕会扯烂他的上衣,遂改为大力捉住他的手腕,有女街坊亦协助捉住被告。惟被告用力拉扯,成功逃脱沿柴湾道跑离现场,跑去时遗下一只波鞋。

陈的同事及途人马上追截被告,陈亦边跑边报警,追上时已见被告在花槽附近遭截停,有约八至十名警员正协助处理,此时被告再向陈说:「你原谅我啦」。

辩方大状刘汉泓盘问陈指,事发当日正举行「香港之路」活动,街上有为数不少的市民亮起手机电筒,而事发时现场一带混乱。陈则指当时活动已完结,故没有人亮灯,街头一如平日,只是人流较多。她不觉得周围环境混乱,「个心乱啲」。辩方又指,事发后被告曾表示不小心撞到她,陈坚称没有。

辩方又争议被告的身高不可能亲吻到陈的唇边,一度要求二人并排度高。惟崔美霞裁判官认为本案涉及非礼,两人不适合太接近,终改为各自靠墙度高,证实二人身高相差约两厘米。

被告自辩则称当晚正步行往西湾河,途中见到街上「好多人揸住电筒,想睇下咩事」,但「俾啲电筒震到只眼」,故一边闭眼避开灯光,一边行走,未料却撞到陈的头部。之后陈捉住他及大叫「非礼」,又「有好多人围埋嚟」,他怕对方报警,遂下跪致歉。当时陈「抓到我好痛,只手损晒」,又遭人撞跌并擦损嘴部,事后发现「有两只牙烂咗」。他形容该人「好似想打我咁」,于是跑离现场。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七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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