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藏武上诉失败 维持监禁八个月
2020-08-07 00:00(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七二一事件后一星期,民众在七月二十七日到元朗游行抗议,两男涉藏有伸缩警棍、雷射笔、丫叉、钢珠,早前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各被判囚八个月。二人上周就刑期提出上诉,法官黄崇厚昨于高等法院裁定裁判官的判处无原则上犯错,刑期也非明显过重,故驳回二人的判刑上诉,维持各监禁八个月的判处。
黄官指出,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使是为了自衞已带有相当刑责,如为了不法目的,罪责则更重。
案件编号:高院裁判法院上诉一〇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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