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决押后立会选举 现任议员料多做一年

2020-07-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港疫情严峻,几乎肯定无法在短期内扭转,据悉,特首林郑月娥昨天召开特别行政会议,详细考虑公共衞生安全及选举公平公正性等因素,决定引用《紧急法》,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至于因此而造成的立法会真空期处理问题,消息人士表示,港府建议由现任立法会议员多做一年,「变相」延长现届立法会一年任期,认为这是最简单解决立法会真空期的方法;但由于涉及宪制安排,须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决定,以巩固法理基础。

新一届立法会原订在九月六日进行选举,本周五截止提名期,但本港近日疫情恶化,令选举能否如期进行备受关注。据悉,特首林郑月娥昨天召开行会会议,商讨押后选举问题,行会内的立法会议员及政党成员都因为涉及利益冲突而没有参加会议。消息透露,会上详细考虑公共衞生安全及选举公平公正性等因素,决定引用《紧急法》,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出席会议的成员对延期举行选举皆无异议。

由于《基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本届立法会已完成四年任期,若九月立法会选举押后进行,立法会将有一年真空期。消息人士表示,港府认为,由现届立法会议员在真空期继续履行议员职责,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曾经提出,按《立法会条例》,在立法会任期结束或解散后,至指明举行换届选举的日期前,特首可以要求立法会主席召开紧急会议,由上届卸任立法会议员出席紧急会议。不过,亦有意见认为,单靠此一条例的法理基础并不稳固;同时,倘新一届立法会延迟一年选出,新议员任期又如何计算,这些宪制性问题都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据了解,出席会议的行会成员亦认同,由人大常委会处理整个安排,不易受到司法覆核挑战。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选举延期上可给予强大的合法性基础,令有关决定不易受到司法覆核。另外,延后选举一年衍生实际操作问题,包括下届任期到底应为三年或四年、如何建立合法延后选举程序、真空期间政府可以如何制定政策及取得财政拨款等问题,这些安排应如何处理而不受法律挑战,相信要有人大常委会认可才能变得稳固。他又认为可以探讨真空期时,特首能否利用行政命令推行政策,以及有关行政命令的权限范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政制局及选举事务处正跟进选举的工作,并与食衞局及衞生防护中心等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密切注视并因应疫情的发展,准备不同预案。不过,食衞局局长陈肇始昨天被问及是否就押后选举提出意见,她表示局方对是否延后选举无特别意见,目前疫情严峻,应先集中处理抗疫工作。衞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亦多次被追问及如何评估九月的疫情,以及是否有科学根据应押后选举,她直言「不知道可以怎样说」,在公共衞生角度上,她较关心未来七日至十四日的疫情趋势,「关于选举我不会很关心」。

实政圆桌田北辰昨日报名时表示,上星期与专家讨论过疫情,引述专家评估称,现时形势是愈来愈严重,强调专家并非担心政治问题,而是担心若疫情不受控,不同年龄人士受疫情影响下,对投票与否有不同风险评估,影响选举公平性,希望政府听专家意见。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则不认为选举押后是有用的做法,直言「无可能押后一年」,如果选举押后一年,要求卸任议员出席紧急会议是「名不正,言不顺」,令立法会变得没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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