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练藏汽油弹判监一年
2020-06-30 00:00(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十二月初逾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堵路,警方驱散时见到二十一岁青年往相反方向离开,形迹可疑,截查下在其背囊搜出一个汽油弹及两个火机。青年还柙半年后于本月初获释,昨在九龙城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接纳辩方求情,相信被告还柙期间已反思己过,有信心他日后可三思而后行,不会对社会及公众再造成伤害,判监一年。
辩方另呈上数封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对于早前还柙,家人朋友在疫情下仍要四处奔波感到十分难过愧疚,亦知行为自损前途,愿不再重犯。其父指被告在社会运动下,被大气候牵引而犯案;胞姐亦称日后会与父亲指导他返回正途。
辩方力陈本案为单一事件,与被告往日个性不符,被告当时并非身处骚乱现场,涉案汽油弹只有一枝,被告截查下亦无反抗;另提到若被告被判入劳教中心,早前还柙的日子不会计算在内,望法庭直接判监,处以较短刑期,让被告早日重过新生。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二八四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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