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主控官分AB 资历不同收费异

2020-06-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一直沿用外聘制度协助检控工作,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见图)根据以往经验,剖析外聘制度的运作,赞扬相关制度透明及公平。另一边厢,面对反修例案件渐增,有大状建议律政司外判前,可简略了解该大状的政治立场,以免予公众有偏袒的观感。

但有私人执业的大状及律师表示,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在裁判法院的外聘名单,分为A及B,B名单供年资较浅的大状或律师轮候,他们超越指定年资及接办案件的质素后,会经由刑事检控科认可,升级至A名单中,在过去数十年,A名单的外判大状的收费,必然高过B名单,但有律师对本报揭露,律政司竟然在年前仅提高B名单的大律师费用,而未有为较资深的A名单大状增加费用,令致在A名单的大状外判为主控官的每日收费,还低过年资浅的B名单大状,律师认为此现象相当奇怪及不合理。

有私人执业逾十年的律师对本报表示,目前在裁判法院A名单的外判主控官,若接办审讯的案件收费为,首日一万五千二百八十元,之后每日费用七千六百三十元,而预审或提堂则是日薪二千一百二十元,而与被告等开会每小时为一千二百二十元。但年前无论接办法援署,区院及裁判法院B名单的大状及律师全部的收费均获提升,B名单的每日费用增加至一万元,但唯独裁判法院的A名单,仍然未有增加酬金,究竟背后原因何在,是否令资深的大状或律师因费用低,而拒绝接办外判主控官工作呢。

一直以来,律政司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核准的收费表(标准外判),或在特定情况下按议定的费用(非标准外判)将若干刑事和民事案件外判。律政司处理外判案件时除考虑收费水平,还包括外判大律师,以及律师是否具备合适的专门知识范畴、执业年资,以及是否有空档接办该案等。

江乐士透露,标准外判表中按律师掌握的经验细分为A及B名单,每年会按律师表现检讨;非标准外判通常涉及复杂或较敏感的案件,通常会邀请资深大律师或英国御用大律师进行招标,然后交由刑事检控专员决定。律政司司长去年底曾表明,若反修例案件数量非常多兼人手不足,会按相关机制外聘私人执业律师和大状来协助,务求可以适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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