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劫表行潜返台湾 惯犯遭重囚逾十年

2020-05-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尖沙嘴弥敦道一家表行,去年十月被独行匪持枪打劫,掠走两枚共值九十九万元劳力士名表,台籍疑匪事后挟贼赃逃回台湾,一个月后落网,案件昨日台中地方法院审理,疑匪抢劫罪成,被判监禁十年零十个月,没收犯罪所得约七十二万港元,其代表律师透露,有待收到判决书,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涉在港打劫表行台湾男子,在台被判囚逾十年。被告林汤骏(三十岁),具大专学历,曾有案底,包括过失致死罪及欺诈罪,但获缓刑。他涉及去年十月六日本港尖沙嘴弥敦道五十号一家表行劫案,当日独行匪持气枪闯劫,掠走两枚共值九十九万元劳力士名表,逃回台湾后,同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当地落网。

林被控严重行劫罪名,昨日在台中地方法院提审,罪成被判囚十年十个月刑期,没收非法得来的二百八十万元台币(折合约七十二万港元)。其代表律师林柏宏指出,须收到判决书了解,才决定是否上诉。

代表律师又说,林的在覊押期间,姑母离世,父亲中风,近日要动手术,他担心父子相见时日无多,请求法官批准保释,并愿意戴上电子脚镣,且每星期向警方报到,但法官未有回应,宣判后林汤骏被押返台中看守所。

案情指他打劫前一天抵港,曾在旺角的气枪店购买一柄「Glock 17」气枪,翌日犯案,逃回台警终被逮捕。台中地检署多番联络受害表行代表,以电话、社群短讯接触均无回应,又尝试向本港警方请求协助调查,在十一月收到一份传真函,还有枪匪在店内抢劫截图。台警亦查出,他去年曾涉及日本和新加坡两地的表行抢劫案,由于台方无审理权,加上林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台方不作起诉。

这宗台汉在港打劫表行案,台湾称为「台版陈同佳」案,至于在台湾杀死女友潘晓颖的本港男子陈同佳,潜逃返港后,因涉洗黑钱罪,被判入狱二十九个月,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刑满获释后,低调与母生活,随后受疫情影响,至今仍未回台湾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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