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源串谋泄试题判囚14月
2020-05-26 00:00
辩方大状马维騉称,被告萧源(原名萧志勇,四十三岁)为人孜孜不倦、努力向上,其背景报告良好及正面。马大状续解释萧并非有意图冲击文凭试公正性,而是希望藉此作宣传,以招徕更多学生,「将春风化雨化做商机」。辩方进一步提出三宗案例,指过往仅判守行为及社会服务令。其馀两名同为四十四岁的被告张国权和吴宏梁的代表大状指,两人「从德高望重的老师沦为阶下囚」,已得到很大教训。
水官拒绝接纳萧在背景报告称,犯案仅「为了准备来年考试」,坦言看不到两者间的关系,形容萧「被名声冲昏头脑」,将张、吴两人「拉落水」,使其身败名裂,甚至打击公开试制度及公正性,慨叹「现时嘅文凭试经不起太多冲击」。水官指马大状提出的案例与本案性质不相同,对判刑无甚帮助。
另外,次被告张国权在口试未开考时,便急切向萧源泄漏不少试题,很难相信他是无偿帮朋友,更反问「若非得到一些好处,他为何要冒如此大的风险?」反而吴宏梁属「三人之中最单纯」,故接纳他「被友情蒙闭双眼」,一时糊涂和判断错误。
三人虽对行为后悔,惟犯案确有其后果,法庭须判以阻吓性刑罚,以制止试题外泄的风气在社会出现,判处即时监禁较为合适,故以十二个月及九个月监禁作两项控罪的量刑起点,考虑到案件延误近三年及他们过往对教育的贡献酌量扣减,分别判萧源及张入狱十四个月及八个月,吴则监禁五个月、缓刑两年。
教育局发言人回覆本报查询指,会根据《教育条例》严肃跟进,该局会根据法庭文件和所掌握的资料,审议教师有否涉及失德的行为和检讨其教师注册资格。有关教师的注册资格一经取消,将不得在学校(包括补习学校)任教。
考评局重申所有获考评局委任或聘用的考务人员,必须把在履行职务时所获悉的一切事宜保密。考评局十分重视公开考试的保密与公平,设有严格的机制,由拟题、审定、印刷、包装及分发各程序均严格监控。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五五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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