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欣研会否提上诉
2020-05-22 00:00
她续指,自反修例运动开始后,市民对法治的信心急速下跌。尽管法庭裁定她选举呈请胜诉,也不足以挽回大众对法治的信心。
至于九龙西补选当选人陈凯欣昨日在立法会发言期间,被其他议员质疑其身分,指她无权动议议案及发言。陈凯欣强调她有权就裁决提出上诉,而立法会亦有处理相关情况的经验,秘书处应了解她的任期是否去到上诉期届满为止。
陈凯欣回应传媒时表示,对于法庭裁决,她感到少许挫折和障碍,她将研究判词,商讨下一步行动,才决定会否提出上诉。根据立法会条例,在陈凯欣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的申请限期届满前,「非妥为当选」的决定会暂缓生效;而陈凯欣可在未来十四个工作天内向终院提出上诉。
前年立法会补选,除了刘小丽外,香港众志周庭和刘頴匡亦分别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分别由民主派区诺轩和范国威当选。去年周和刘先后提出选举呈请获胜,两名当选人随即被裁定「非妥为当选」。区和范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惟终被驳回,两人即时失去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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