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暴力绝非表达意见方法
2020-05-16 00:00(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昨就首宗反修例暴动被判囚四年的案件召开记者会,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邓翊几指,暴徒在六一二当晚利用警方的克制,有计画地肆意暴力攻击警方防线附近的警员,以致多名警员受伤。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并重申暴动行为严重冲击法治,不能被任何文明社会所接受,暴力绝非表达意见的方法。
邓强调,此案是自去年六月众多因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一系列动乱案件中首宗判刑的案件,法庭以六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充分反映暴动罪的严重性,希望能起阻吓作用,亦给予社会一个反思的机会,不能美化或合理化暴动行为,年轻人犯法便要承担后果,不要受别人扇惑而犯法,否则便需面对牢狱生涯,其人生亦被破坏。
邓称,法官判刑时清楚表明冼的暴力行为对警方作出威吓、侮辱、挑衅,冼同时向警方投掷硬物的行为足以构成暴动,虽然《基本法》保障市民有言论自由及集会自由,但这些自由必须符合和平的原则,并不能逾越暴力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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