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暴力绝非表达意见方法

2020-05-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昨就首宗反修例暴动被判囚四年的案件召开记者会,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邓翊几指,暴徒在六一二当晚利用警方的克制,有计画地肆意暴力攻击警方防线附近的警员,以致多名警员受伤。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并重申暴动行为严重冲击法治,不能被任何文明社会所接受,暴力绝非表达意见的方法。

邓翊几表示,去年六月十二日早上立法会原订举行会议,但当日有过千名示威者包围立法会大楼,以杂物堵塞附近主要干道,同日下午三时许则有大批暴徒冲击立法会外的警方防线,并用铁枝、砖块、铁马等硬物袭击警务人员。暴力冲击其后伸延至立法会大楼地下入口,警方多番警告无效后,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使用催泪烟驱散示威者,同时拘捕本案被告冼嘉豪。

邓强调,此案是自去年六月众多因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一系列动乱案件中首宗判刑的案件,法庭以六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充分反映暴动罪的严重性,希望能起阻吓作用,亦给予社会一个反思的机会,不能美化或合理化暴动行为,年轻人犯法便要承担后果,不要受别人扇惑而犯法,否则便需面对牢狱生涯,其人生亦被破坏。

邓称,法官判刑时清楚表明冼的暴力行为对警方作出威吓、侮辱、挑衅,冼同时向警方投掷硬物的行为足以构成暴动,虽然《基本法》保障市民有言论自由及集会自由,但这些自由必须符合和平的原则,并不能逾越暴力的界线。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