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以离岸公司交易为悭税
2020-05-04 00:00
证监会认为梁的解释非属实,因为两家核数或税务专家公司均表明从未向梁提供上述避税的方法。事件中牵涉的交易并非为公司利益着想,事前亦没有开会商讨,未有获得集团其他管理层批准,由于交易总额远超出市场价格,令集团于一八年十二月底蒙受重大减值,损失达二亿二千三百九十万港元。集团购入的四十八套电视剧,仅有十四套的版权收入。
入禀状指,梁凤仪在上述买卖交易中有利益衡突,交易中的所有买家都与梁有密切的关联,证监会调查所得,涉及的三亿二千七百多万元的交易总额,其中有三千五百二十万元,甚至高达七千四百二十七万元属于集团的资产,遭以欺诈手法挪用,有关款项最终被转至梁凤仪,或由她所控制的三家公司。
证监会在入禀状指,其中七宗交易协议更在梁辞任董事职位及减持股权后的三天内,全数支付交易款项。证监会认为梁是整个计画的主要策划者,精心挑选「人头」担演买卖双方,严重违反职责和损害公司利益。至于梁的夫婿黄宜弘亦明知妻子失当行为,为了令她能实践有关计画,采取「视而不见」的行径。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