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颁令邱德根女儿邱美琪破产

2020-04-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远东集团创办人、亚洲电视董事局前主席邱德根的女儿邱美琪,因未有还款三千九百万元而遭入禀申请破产,高院原讼庭昨颁下书面判词,指邱美琪提出的和解协议不切实际,可获遗产数额不明,故正式颁下破产令。

法官陈静芬在判词中透露,邱美琪为公司Marspan Limited 的主要拥有人,其父邱德根于一五年逝世,遗下妻子邱裘锦兰及邱美琪在内等八名子女。翌年,邱裘锦兰被正式任命为遗产管理人。

邱美琪自三年前向呈请方V Capital Limited还款七百万港元后便不了了之,故遭兴讼索偿获法庭判胜诉,并勒令邱美琪还款。未几,呈请方指邱美琪没有遵循命令还款,披露个人及公司财务状况时亦有所遗漏,包括她过去三年的收入、声称用作还款的大屋抵押资料及公司是否欠债等。

邱美琪于早前聆讯中,自言已尽力交出所有相关资料,不解为何呈请方拒绝接受其提出的和解方案,强调颁令破产对事情没有好处。邱力陈该大屋质量极佳,以一亿七千万元放盘并无高估价值,只因传媒大事报道她遭申请破产一事,使买家误以为可以低价购入,结果放售十五个月仍未有成交。惟陈官反驳指,邱早前提出的和解协议内容不确实,同时欠缺还款时间表,加上过往屡次无履行还款的承诺,披露财务状况时有所遗漏,故呈请方拒绝接纳和解属明智之举。

关于邱父遗产一事,邱美琪声称自己为亡父遗产受益人之一,最少可获八千万元遗产,如成功将挪用部分金钱还款,惟她向其继母查询逾一年,仍未能准确指出可得的遗产金额,陈官认为呈请方明显没有理由加入该等争产纠纷,故最终颁发破产令。

案件编号:高院破产七一〇六——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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