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涉屯门示威袭两警
2020-01-23 00:00
受袭警长严洁贤作供称,被告庄子东手持雨伞走向警方封锁线指骂,又以手拍打及以雨伞掟向警方盾牌。他一直吁被告离开,但被告未有理会,并突然推撞他的胸口致倒地,警棍亦被人扫落地。有在场警员一度将被告拉离防线,惟被告一直缠扰,另一遇袭警员遂拉被告到封锁线内拘捕。被告最初面向地反手被扣锁上手铐,曾一度坐起,其后又再躺下,传媒直播片段可见被告以脚踢该警员。
辩方盘问时指出,严最初的供词没有提到被告用雨伞拍打警员圆盾,他承认当日只见被告挥舞雨伞,收回「拍打圆盾」的说法。辩方续指,严的口供显示「被告突向前推我,并把我左手持的警棍扫跌在地上,而我同时后退将他推开」,辩方指严未有在口供提到「推落心口」,质疑被告根本没有碰到严的胸口,所以未能说清被人推到身体的部位,并指警棍是「甩手」而非被「扫跌」,严不同意。
另一被袭警员戚健晖则指被告被捕后,以右脚踢中其左面及下唇。辩方就传媒片段指出当时有另一名警员已拉开被告,但戚突然趋近并用力扯被告衣领两次,戚回应「我无扯过佢件衫」。片段在庭上播放三、四次,戚后来改称被告扯住其防暴背心,当他后退避开时,被告似被人扯住向前冲。
当日同场执勤的警长锺志豪示范案发经过张开双手时,遭辩方发现他在手掌写有两名受袭警员编号,和拘捕被告的时间,辩方质疑锺有意隐瞒控罪时间,并问:「系咪好似讲大话畀人断正,好紧张。」锺则解释只是为方便作供才将号码写于手上,否认有所隐瞒。案件今续。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一九三九——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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