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搜出炸药 夜庭速起诉技工
2020-01-17 00:00
控方昨晚甫开庭即解释要法庭配合晚上开庭,是因案件有飞跃性进展,警方于周二针对一个炸弹制造组织行动,并在二十九岁被告黄伟然住所外农田搜出烈性炸药DNT,黄亦于录影会面有招认,故赶于四十八小时内落案起诉。案件押后期间,警方将进行大量法证化验,包括约一百克的DNT、化学品及被告电脑等。
辩方大律师陈伟彦指,农村中找到上述物品属正常,无证据证明用以制作炸弹。辩方直言警方声称在农田发现的炸药上全无泥土、其间曾不寻常地断开搜索。报称机械技工的黄伟然被控于本月十六日在上水沙头角路吴屋邨附近制造爆炸品,即俗称DNT的强力炸药。
而在审讯期间,有约七十人到场旁听,至聆讯结束后,他们即到法院外守候载有被告的囚车,警方恐防混乱,派出大批人员到场维持秩序,部分手持盾牌,幸未发生冲突。
另大专毕业的二十一岁补习导师黄棨骞,涉嫌在旺角一单位内藏有水喉通炸弹及火柴头等爆炸品,被控两项管有爆炸品罪,即于今年一月十四日在利民大厦A室内管有喉管炸药和火柴头。法庭书记昨读出上述控罪时,黄一度以手拭泪,其后望向公众席的胞姊,更难忍情绪痛哭。
控方透露,警方早前接获线报指有单位藏有爆炸品,遂于周二到该处搜查,未料竟遇上正下楼的被告及两名同行男子,警方随即上前截查,并发现被告拥有该单位的锁匙,终搜出多件化学及爆炸品。经爆炸品处理课评估,喉管炸弹属致命,须即场拆除;经加工的火柴头为常见爆炸品原料。
辩方大律师陈芊仲称,黄现职补习导师,学生家长得知事件后纷纷亲撰求情信,形容他为人正直及有爱心。陈大状同意控罪严重,惟现时控方掌握的证据不足,黄并非该单位的租客,抑或是业主,加上该大厦入口长期打开,一般人亦可进入,质疑是否仅黄一人拥涉案单位锁匙。且警方进入单位时未有按程序先出示搜查令,而是让便衣警员先进入单位,逗留近四十分钟后,方展示搜令,故令人质疑证物链完整性是否受破坏。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二三五、二六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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