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义工愿代赔滙丰20万

2020-01-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早前调查指「支援被捕示威者」的「星火同盟」涉嫌洗黑钱,除拘捕四名成员外,其银行户口共七千万元款项亦遭冻结。去年底一名无业瘾君子称因不满「星火同盟」在滙丰银行的帐户被冻结,手持铁钳走到上水广场的滙丰理财易中心,大肆毁坏约值二十万元设施。他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昨被判入戒毒所。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获组织协助,可全额赔偿予滙丰,惟因赔偿金额超出赔偿令十万元上限,裁判官未有颁下赔偿令,双方自行再商讨赔偿事宜。据悉,涉案的赔款由「星火同盟」的义工代被告支付。

辩方大律师昨透露被告获组织协助,就受损设施可全数赔偿二十万元。控方则指根据《裁判官条例》就每一项控罪裁判官最高只可颁下十万元赔偿令,就本案而言未必合适颁下赔偿令,警方或许需时联络滙丰,查问以何种方式收取赔款较合适。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则指,就赔偿问题留待被告与滙丰商讨即可,未有颁下赔偿令。辩方在庭外表示,滙丰一方或会以民事索偿或以其他方式收取赔款,但目前仍需商议;关于另就协助赔偿的组织,他则表示未能透露。

辩方昨日进一步求情称,被告自还柙两周后有深切反省,他自反修例运动后已半年没有工作,只依靠积蓄过活。是次犯案令母亲须申领综援生活,他深知被定罪后难以照顾患有高血压的母亲,但他愿日后重投社会工作,不再参与示威活动。辩方希望法庭考虑到被告全数赔偿的诚意,决心戒毒等,先为被告再索取感化报告,免判入戒毒所。

苏官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被告有长期吸食冰毒的习惯、事发时未有携带其他违禁武器、案中无人受伤等,采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入戒毒所。

案情透露,三十三岁被告王绘豪于上月三十日中午一时许,以铁钳砸碎理财中心外墙玻璃,再入内砸毁入票机、存款机、自动柜员机等设施。而被告犯案时右手受伤流血,并在现场留下血迹。警方其后接服到场,在附近屋邨截获受伤的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曾破坏涉案滙丰银行,而其犯案原因则是不满滙丰银行最近冻结「星火同盟」的帐户,进而在一怒之下犯案。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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