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义工愿代赔滙丰20万
2020-01-17 00:00
辩方大律师昨透露被告获组织协助,就受损设施可全数赔偿二十万元。控方则指根据《裁判官条例》就每一项控罪裁判官最高只可颁下十万元赔偿令,就本案而言未必合适颁下赔偿令,警方或许需时联络滙丰,查问以何种方式收取赔款较合适。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则指,就赔偿问题留待被告与滙丰商讨即可,未有颁下赔偿令。辩方在庭外表示,滙丰一方或会以民事索偿或以其他方式收取赔款,但目前仍需商议;关于另就协助赔偿的组织,他则表示未能透露。
辩方昨日进一步求情称,被告自还柙两周后有深切反省,他自反修例运动后已半年没有工作,只依靠积蓄过活。是次犯案令母亲须申领综援生活,他深知被定罪后难以照顾患有高血压的母亲,但他愿日后重投社会工作,不再参与示威活动。辩方希望法庭考虑到被告全数赔偿的诚意,决心戒毒等,先为被告再索取感化报告,免判入戒毒所。
苏官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被告有长期吸食冰毒的习惯、事发时未有携带其他违禁武器、案中无人受伤等,采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入戒毒所。
案情透露,三十三岁被告王绘豪于上月三十日中午一时许,以铁钳砸碎理财中心外墙玻璃,再入内砸毁入票机、存款机、自动柜员机等设施。而被告犯案时右手受伤流血,并在现场留下血迹。警方其后接服到场,在附近屋邨截获受伤的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曾破坏涉案滙丰银行,而其犯案原因则是不满滙丰银行最近冻结「星火同盟」的帐户,进而在一怒之下犯案。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七——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