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事件」被告须助行器离庭

2019-09-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民阵八月三十一日港岛区集会游行遭警方反对后,仍有大批市民上街,其后演变成各区冲突事件,警方清场时拘捕大批示威者。其中十六人被控于铜锣湾及湾仔一带参与暴动,有三人周一留医缺席聆讯,昨日两男一女被告出院被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三人均获准保释候讯,与其他十三名被告一样毋须遵守宵禁令,但不可离港,案件押后至十月二十一日再讯。

据知,当晚约八时左右,警方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进行清场,但近半小时后,逾百名示威者无视警方警告,占据记利佐治街马路,不肯离去。警方继续清场期间发现有示威者纵火及投掷汽油弹,驱散人群至百德新街一带时拘捕各被告。

二十岁女学生郭美均、三十九岁男装修工人陈子扬及二十三岁被告邹咏霖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本年八月三十一日在铜锣湾百德新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三人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十月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控方曾提出被告须遵守宵禁令,裁判官考虑后只要求三人每周报到一次,不可离港、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住在报称地址,毋须守宵禁令。陈子扬出庭时一瘸一拐,离开法庭时更要使用助行器(见图),他指自己被捕时场面一片混乱,脚部受伤骨裂。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三五三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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