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快咇」无线咪扔地 退休惩教助理判罚款
2019-08-09 00:00
被告石钊然没有律师代表,亲自求情称因自己与对方政见不同,一时冲动下才出手犯案。他同意自己损坏了对方物品,理应赔偿。裁判官问他是否已吸取教训时,被告承诺不会再冲动行事,裁判官考虑到被告认罪,愿意反省过错及赔偿,故判罚款了事。
案情指,「快咇」在本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两时左右,在深水埗港铁站B2出口对开发表演说,被告只是路经该处,惟与「快咇」政见不合而有所争执,期间被告一手抢走对方的无线咪并扔落地。「快咇」当时出手阻止,亦有人拍下当时的情况,惟无线咪最终已损坏。警方接报到场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二九〇三——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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